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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9/29 来源:本站 浏览: 次

石科协发〔2017〕 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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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工业园区党工委,国资集团公司党委,各有关企业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批示和中央群团改革座谈会精神,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促进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科学技术协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市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是党中央赋予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上正式提出科协“四服务”职责定位、”三型”组织定型,创新争先行动定向。近日又对群团改革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注重夯实群团组织基层基础。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突出强调基层组织是做好群团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科学技术协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构建全覆盖的基层科协组织体系。

(二)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是科技工作者开展创新争先的迫切需要。开展创新争先行动是当代科技工作者的标志性行动,建立企业科协组织是“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进军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是激励科技工作者“短板攻坚争先突破,前沿探索争相领跑,转化创业争当先锋,社会服务争做贡献”,成为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加强县级科协组织建设是企业一线科技工作者的殷切期盼。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企业科技工作者越来越密集,在促进企业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其意见诉求和利益关切也越来越多元化,热切希望能够获得更多高水平多样化的科技类服务产品,热切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组织关怀、同行认可和社会认可,热切希望科协组织能够在解决切身利益问题、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加强企业科协建设,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科协组织与科技工作者联系不紧、科技工作者对科协组织不亲的突出问题;有助于强化科协组织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职能,及时回应广大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殷切期盼;有助于把更多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紧紧团结起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对标对表,切实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

(一)明确企业科协建设的要求

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要求落实按“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就到哪里,哪里科技工作者密集、科协组织就建到那里,哪里有科协组织、建家交友活动就开展到哪里”的工作要求,坚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满足科技工作者成长的需要,体现企业创新发展的需要,讲求实效,积极推进。

(二)明确企业科协的组建条件

1.有一定数量及专业水平的科技工作者;

2.遵守中国科协章程;

3.能独立开展及承办相关科技活动;

(三)明确组建企业科协的程序是:

1.企业开展筹备工作,包括:确定企业科协筹备负责人,登记企业科协会员名单,拟定企业科协章程(草案),拟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候选人。

2.向市科协提交《企业科协筹备成立申请表》(附件1)以及《企业科协章程》(草案)等相关材料。

3.县科协研究批复。

4.企业科协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和选举委员会委员。委员会一般设主席1人,副主席1—2人,秘书长1人,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最长不能超过两届。

5.企业科协将选举结果报县科协备案,报送《企业科协备案表》(附件2)。

三、加强领导,确保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是我县转型康养绿色发展现实要求,也是提高企业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请国资集团党委、工业园区党工委、经信委党委在2017年11月底前分别牵头抓好全县国有企业、园区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科协的组建工作,其他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开展企业科协组建工作。

企业科协组建工作业务指导由县科协综合部负责。

联系人:龙渝

联系电话:023-73332004;电子邮箱303594859@qq.com。

附件:企业成立科学技术协会程序及所需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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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8日

石科协发〔2017〕57 关于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通知.doc